????????根據省醫療救治組印發《關于調整全省醫療機構核酸檢測頻次的通知》(川疫指醫療組函〔2022〕319號)的要求,進入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所有人員需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現將具體要求公告如下。
????????一、醫療機構工作人員。對定點醫院及普通醫療機構的所有工作人員(包括醫務人員、行政后勤保障人員、實習進修醫學生等),工作期間應每日進行1次核酸檢測。
????????二、住院患者及其陪護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住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,應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院、并在入院后24小時內復查1次核酸。在院期間,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均進行每日1次核酸檢測。
????????三、門診患者及其他人員。門診患者和其他人員進入醫療機構需持有72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。在無本土疫情期間,對7日內無市外旅居史、風險人員接觸史和新冠肺炎相關癥狀且健康碼、行程卡、風險城市旅居史無異常的,及時在“愿檢盡檢”窗口進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樣,可憑核酸采樣相關憑證進入醫療機構。
????????四、急診患者。對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急危重癥患者、孕產婦、新生兒等特殊人群,按照急診急救流程隔離診治,同步進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樣并快速檢測。
????????發熱患者、黃碼人員和其他風險人員按既定疫情防控政策執行。
巴中市應對新冠病毒肺炎
疫情應急指揮部醫療救治組
2022年11月2日